關於被記錄為最惡劣的地下車道泡水慘案的忠北清州市興德區五松邑宮坪第二地下車道事故,核心的疑問是,“河水湧來,為什麽沒有人阻止車輛進入?”對此,清州市和忠清北道、警方等17日都表現出急於將責任推卸給對方的姿態。專家們指出:“根據災難基本法,清州市負有最大的責任。其他行政機關也不能完全逃避責任。”
● 急於推卸責任的清州市和忠清北道
首先,清州市主張:“因為沒有接到忠清北道方面的聯系,所以沒能采取應對措施。”清州市相關人士解釋說:“市層面成立了總管災難安全對策本部,以區和邑面洞為單位編制並運營了緊急工作人員。當天淩晨2點15分,還將災難安全對策本部提升到了三級緊急。”他還表示:“根據《道路法》,相關道路的控制權限在忠清北道。”但是,清州市自然災害災害手冊中有“應該限制泡水及泛濫地區的居民躲避和通行”的內容。
清州市下屬的興德區表示:“清晨6點半左右,從錦江洪水控制所接到美湖川泛濫危險的事實通報後,向市裏進行了通報。”區相關人士解釋說:“興德區不是自治區,而是普通區,區廳長也由清州市任命。沒有特別的災難應對指南。”意思是說,根據《災難安全法》對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應對義務等的規定,災難應對主體是地方自治團體,但興德區在地方自治法上不屬於地方自治團體。
忠清北道承認道路管理有責任。作為發生慘案的地下車道的管理主體,忠清北道在事故發生4小時前已經從錦江洪水控制所接到了危險通報,但是並沒有向警方等提出交通控制協助要求。盡管如此,忠清北道仍然認為,“清州市和行政中心綜合城市建設廳(幸福廳)負有首要責任”。忠清北道相關人士表示:“如果幸福廳不降低泛濫的美湖川周邊的堤壩高度,就不會有問題。從事故當時的情況來看,水突然湧來,存在不可抗拒的壹面。”
對此,警方相關人士表示:“112接到的報警中,沒有接到忠清北道、清州市、興德區等任何地方的道路管制要求。”
● 警方和消防部門也錯失防止事故發生的時機
但警察和消防也不能擺脫責任。據忠清北道警察廳透露,警方從事故發生的15日上午7點半開始到上午9點為止,共接到了15件與泡水相關的112報警。
特別是在開始泡水約40分鐘前的上午7點58分左右接到的報警中,報警人表示,“好像得把宮坪地下車道管制起來,甚至具體指定了場所。但當時警方因為江內面塔淵十字路口到處出現泡水,將警力集中到了這壹帶。警方相關人士表示:“當時因山體滑坡和市中心道路積水,已經動員了全部人力。追加交通管制存在困難。”
消防方面在事發當天上午7時51分左右接到了“堤壩流失,可能會溢出,請到現場采取措施”的請求。但直到上午8點3分左右才到達地下車道附近,停留了26分鐘,在向清州市傳達情況後在事故發生前的上午8點29分左右離開了現場。消防相關人士表示:“據我所知,當時曾試著向清州市政府和興德區廳分別撥打3次和7次電話,但均沒有人接聽,因此前往了其他現場。”
草堂大學消防行政學系教授孫元培(音)表示:“根據災難基本法,在地方上發生災難時,因為中央政府介入需要壹段時間,因此賦予最了解地區情況的基礎團體負責人執行權。首先,基礎團體負責人清州市市長負有最大的責任。但是從情況來看,忠清北道和警察等也不能完全逃避責任。”
宋有根記者、朱賢宇記者 big@donga.com · woojo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