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國稅廳要一次性追繳4年來全部遺漏稅

Posted October. 21, 2005 03:04   

한국어

金某抗議稱,由於在小型批發零售企業裏將轉賬表格借給其他私人企業者,在資金交易中起仲介作用的慣例,賬面收入會多出實際收入。

但是只會聽到這樣的回答,需要交納收入申報遺漏導致的3600萬韓元增值稅和附加稅。而5000多萬韓元的綜合所得稅還要另行計算。

金某說:“如果在3年內,又要交增值稅,又要交綜合所得稅,事實上只會導致關門的局面。”

國稅廳爲填補稅收空缺,繼對優秀大企業進行稅務調查後,又開始加強對私營業者和中小企業的徵稅規模。

國稅廳負責人20日表示:“爲揭發利用轉賬逃避稅金的行爲,將把金融結算院收到的資料和企業上交的收入賬目進行對照的結果下發給一線稅務局。”

調查時期爲2001年到2004年,如果查明確有遺漏,就將其定爲增值稅(收入的10%)和附加稅(已定稅金的20%)。

雖然沒有公開調查物件,但考慮到使用轉賬的企業達3萬多個,預計數量會相當之多。

一位地方稅務局的調查官員說:“由於法人稅、所得稅等主要稅金的交納時期是上半年,因此,各稅務局要想達到稅收目標,只能將重點集中在10月份將要交納的增值稅上。”

另外,國稅廳還從18日開始,全面對中小建設公司和飲食服務企業展開了稅務調查。

18日,首爾地方國稅廳調查4局調查官員來到建設企業A公司總公司,將其會計賬簿全部沒收。調查4局負責對舉報和自身分析的資料進行深入調查(原特別調查)。

地方一線稅務局也在加強稅收。

在大邱經營石油業的B公司總裁吐露心聲說:“最近,因稅務調查被追加徵收了相當多的稅金。雖然知道明年還會有定期稅務調查,但還是很驚慌。”

隨著國稅廳徵稅強度不斷加深,不滿呼聲也越發高漲。

在首爾城北區經營批發商店過程中失敗、於2003年停業的鄭某(60歲)說:“聽說即使關門的公司也要交納稅金,因此感到很茫然。”

對此,國稅廳方面解釋說:“之所以要將幾年來遺漏的稅金一次收回,是因爲調查資料最近才收集完備,對建設公司的稅務調查與稅收不足無關。



高其呈 李恩雨 koh@donga.com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