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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宣传处拒绝本报公开信息的要求

Posted June. 08, 2007 04:37   

国政宣传处以“对外保密”为由,拒绝公开通过外国驻韩国大使馆收集的有关外国记者室运营情况的原始资料,因而受到侵犯知情权的批评。

本报最近要求国政宣传处公开有关外国记者室运营情况的原始资料,但宣传处7日表示:“不会接受《东亚日报》的请求。”宣传处有关人士当天表示:“对这件事情,有两名市民也要求公开信息,但最近做出了‘对外保密,不能公开’的决定,短期内将正式通报该结果。”

作为不能公开的理由,宣传处表示,制作资料的外交通商部将该资料分类为“对外保密”文件;如果公开有可能升级为外交问题;重要内容已全部公开。但宣传处也没有接受删除新闻来源等有可能引发外交问题的内容,只“公开部分内容”的要求。

但有人指出,宣传处为证明所谓的《采访支援系统先进化方案》的正当性,向国民列举的外国事例是对外保密内容令人难以置信。

宣传处在上月22日发表了以整合记者室为主要内容的《采访支援系统先进化方案》。表示:“通过对各国驻韩国大使馆进行调查发现,像韩国一样运营记者室系统的国家只有日本。”

但最近媒体采访发现美国在各部门均设有“记者室(Press Room)”,外国记者室运营情况与宣传处发表的内容不同。

因此,围绕究竟是对各国驻韩国大使馆的调查出错,还是宣传处对从各大使馆获得的调查结果进行筛选后发表,引起了争议。

而且宣传处多次表示将通过开设信息公开窗口,抵消因整合记者室和限制与公务员接触产生的副作用,但仍拒绝公开信息,因此受到批评。

有人指出,这表示对政府垄断信息后有可能在筛选后公开信息的“担忧”变成了现实。

韩国国家纪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全镇汉说:“政府为隐瞒不利信息,经常找‘对外保密’的借口。由于法律依据薄弱,最近在国家信息院制订的《秘密保护法》中删除了该条款。我们只能认为,称向国民发表的内容是‘对外保密’文件是为了拒绝公开信息的恶意性行为。”

延世大学传媒宣传研究生院院长金永锡说:“时代的发展要求政府和权力者尽可能地向国民提供更多的信息,以说服国民。如果除了正式发表的内容以外,不能接触其他信息,其损失将转嫁到国民身上。”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