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卢武铉和国民统合21总统候选人郑梦准之间的“为单一化的电视讨论”,大国家党搬出选举法和选举管理规则,有关选举电视广播审议的特别规定等与选举有关的全部规定来主张TV讨论的违法性,两候选人方面则以“大国家当强词夺理”,对抗大国家党。
▽ “这是违法行为!”:当天,大国家党向选管委正式转达了以“TV讨论实际上是卢郑二人企图通过公开方式提高支持率后,使我党候选人李会昌落选。这违反对选举运动期限做出规定的选举法第254条。”为内容的“意见书”。大国家党称:这是在候选人登记日(27,28日)以前举行的事前选举运动,所以是违法行为。
李候选人的法律特别助理还称:“根据选举法第82条,电视台虽然可以在举行大选的120天前开始举行候选人邀请讨论,但是根据选举管理规则第45条第1项则规定,新闻媒体不能只邀请特定候选人参加讨论。”
他强调“虽然与电视广播审议有关的特别规定第5、6条款:‘电视台应根据实际全面平衡的原则,对候选人和政党提供公平的关心和待遇。’,但是国营电视公司一味地只邀请特定候选人参加讨论,这是照顾失衡性选举电视广播,违背选举法。”
▽“没问题!”:民主党和国民统合21以 “新闻媒体邀请、面谈、讨论会”有关规定即选举法第82条的“可以举行由1人到数人参加的TV讨论会后对其做报道”为依据进行了反驳。民主党称:“此条例的宗旨是;为进行对候选人的调查,为充分满足国民的知情权,TV讨论越活跃越可取。”
民主党选对委媒体总部部长金漢吉称:“两候选人举行TV讨论再对其做报道,这是电视台可以自行决定的策划权问题”,并主张:“大国家党的主张是无视保障电视广播策划的自由和独立的电视广播法第4条的想法而已。”
统合21公布特别助理洪潤五称:“候选人单一化问题是国民的关心之事,也是正当行为,按选举法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竟3次逃避联合讨论的李候选人方面提出公平性问题,这是前后不一致的行为。”
尹鍾求 夫亨權 jkmas@donga.com bookum90@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