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在半个世纪以前,韩国开始把儿童看成“独立的人格体”。1922年小波方定焕先生制定“儿童之日”并宣布要尊重儿童的人格。然而,在其后的相当时间里,人们仍把儿童作为自己的财产。很多人说,“孩子是我的。我教育我的孩子,谁能管得着?”而今,人们的教育方式大有改变,过于溺爱孩子,容易把孩子惯坏。只有一点如今仍没有改变,即作为社会的人格体,儿童仍属于脆弱群体, 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据汉城大学生活科学研究所的调查结果,我国每10名儿童中有3名下课以后回家时,自己用钥匙打开大门。无论其原因何在,很多儿童长时间处于没有大人保护的状态,这使儿童容易感到不安,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很大。”挨打的儿童“也有增无减。“儿童虐待紧急举报电话(1391)”每月接受1000件以上的举报。
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全国每天约有400多名儿童在居民生活区和学校附近遭遇交通事故。从1996年到1998年间,共有3.65万多名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或受伤。尤其是,死亡儿童中65%都在走路时遭遇交通事故。可见,若大人稍加小心,努力遵守安全驾驶的原则,就可防止很多事故。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所发表的报告,在26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韩国的“儿童事故死亡率”最高。韩国每年每10万名儿童中就有25名因各种事故死亡,比欧洲发达国家高出五倍。这简直是令人惭愧的“冠军”。人们常说“公共乳儿”,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是大人,但在遵守交通法则等公共秩序方面却等于婴儿。除非这些“公共乳儿”匿迹销声,否则儿童事故死亡率就无法降低。 希望我国早日成为儿童天国。
全津雨 /本报论述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