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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基終審罪名成立,使統合進步黨的解散正當化

李石基終審罪名成立,使統合進步黨的解散正當化

Posted January. 23, 201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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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合進步黨前議員李石基和京畿道黨前委員長金洪烈(直譯)涉嫌煽動內亂終審判定罪名成立。大法院裁判部稱,“兩名被告預謀引起內亂要求參與Marista集會的人進行破壞國家重要設施等具體的實踐行動。” 故分別判處李石基和金洪烈(直譯)有期徒刑9年和5年。大法官13人中有10人贊成此次判決。

不過大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並未承認內亂陰謀嫌疑。因為李石基以顛覆國家的目的與130名Marista集會成員煽動內亂嫌疑雖然成立,然而無法確定這些成員具體答應與否。此外,將交流意見等同於雙方達成壹致協議可能會影響思想和表達的自由。

但並不會因為內亂陰謀嫌疑被判無罪而影響憲法裁判所解散統合進步黨的決定。此次決定是在煽動內亂嫌疑成立之後出現的。大法院表示,“煽動內亂的行為本身具有預謀內亂的非法性質,故判處同樣的法定刑。”無論如何,可以確定追求朝鮮式革命的勢力在國會合謀安排橋頭堡壹事屬實。

大法院慎重調查了地下革命組織RO。裁判部透露,“目前尚未確定是否存在RO這樣壹個組織並且參與集會的人員是否是RO組織成員。”單憑集會錄音無法作為RO組織存在的有力證據。即使安排秘密組織進行調查也很難找到充足的證據。

李石基對於有罪判決表示不滿並高聲喊道,“司法正義已蕩然無存。”但此次有罪判決和解散統合進步黨的決定都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維護“自由民主秩序”的努力帶來的結果。政府最先開始要求解散統合進步黨是由李石基的內亂嫌疑引起的。李石基的罪名成立讓憲法裁判所解散統合進步黨的決定更為正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