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最早在下個月發表規定中堅企業範圍、包含稅制研究開發(R&D)金融部門支援方案的“中堅企業培養對策”。支援對策中有望包含降低中堅企業法人稅最低稅率(企業需交納的最低限度法人稅)、持續對剛擺脫中小企業規模的企業給予一定期限的信用保障等方案。
25日, 根據計畫財政部和知識經濟部的介紹, 政府制定了以上述內容為主幹的“中小、中堅企業培養對策”,經過各部門的協商後,最早可在2月末在總統主持的非常經濟對策會議或國家雇用戰略會議上進行確定。
政府的一名高層人士當天表示:“很多企業在擺脫掉中小企業規模,成為中堅企業後就會失去各種政府政策優惠,會落後於大企業,最終失敗”,“認為這在產業發展和雇用方面成了弊端,因此制定了上述中堅企業培養政策。”
根據東亞日報獨家獲悉的政府最終勞務報告書“中堅企業發展方案研究”(中小企業研究院製作)和政府有關人員的介紹, 中堅企業的範圍將在如下2個當中選一個。中小企業基本法規定的中小企業(製造業:平時工作人員300名以下,或是資金在80億韓元以下)和非中小企業基準(不分領域:員工數1000名以上或資產總額在5000億韓元以上)之間的企業為中堅企業,這是第一方案。 如果採用這個方案的話,以2008年末為基準,將產生1159個中堅企業。
第二個方案是,在目前中小企業基本法上添加礦業、出版、電機、教育等6個領域,將其它中小企業基準統一為“員工數300名以下、銷售額400億韓元以下”後適用原來的非中小企業基準。 勞務報告書提出該方案是最有可能實現的方案。如果採用該方案的話中間企業數將是1205個。
接著,報告書將目前分2個階段的法人稅率細分為3個階段,提出為中堅企業新設立納稅標準(納稅標準、稅金負擔基準金額)區間。 具體設立了納稅標準2億韓元—10億韓元區間, 適用16%的法人稅率。 今年的法人稅率是2億韓元以下企業為10%、2億韓元以上企業為22%。
政府作為金融支援方案,正在允許中堅企業持續進行國策銀行交易、對低信用中間企業提供擔保支援等方面制定中堅企業支援對策。
樸亨俊 李世亨 lovesong@donga.com turt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