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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損失賠償訴訟前“光華門商人們,因蠟燭獲益匪淺”

提出損失賠償訴訟前“光華門商人們,因蠟燭獲益匪淺”

Posted July. 14, 2008 08:12   

因持續兩個月以上的非法示威,失去眾多客戶而受到很大損失的首爾市中心光華門、三青洞、嘉會洞的商人們決定,針對集會主辦方提出損失賠償訴訟。

11日下午,這一地區的10多名商人們,在首爾鐘路區世宗路世宗文化會館附近的某咖啡廳,與“示威受害人法律支援特別委員會(法律支援特委)”相關人士舉行了首次聚會。在這裏他們決定,針對瘋牛病國民對策會議和所屬團體及指導部,要求每人1000萬韓元的精神損失費,和500萬韓元的營業損失費。一旦計算出正確的損失規模,他們還將請求另外增加金額。

參與法律支援特委的“與市民同在的律師們(市律)”的李在橋律師預計:“想參加訴訟的商人很多。因此,預計會組織至少有100多名規模的原告團。”

但是直到上個月末,這些商人們雖然參加過非法示威反對集會和簽名活動,但是積極參加訴訟的商人卻很少。而改變他們態度的正是6日播放的KBS“直播深夜討論”欄目。當時的廣播中,“為民主社會的律師組織(民律)”的宋虎昌律師表示:“據悉,參加蠟燭反對示威的商人們不是光華門商人”。進而他還主張:“一般10點或11點才關門的(光華門)餐廳,現在9點之前就會關門。這是因為之前的東西全部售空,因此過去需要一個月才能掙到的錢,現在一天就能全部掙回。”

但是11日參加了和法律支援特委聚會的某餐館主人則談到:“我們現在正為銷售額的下降飽受痛苦。這位律師在廣播中的亂說,實在讓我們忍無可忍。因此,我們決定提起訴訟。”經營生魚片餐廳的洪某(53歲)也反駁到:“因非法示威取消預約,現在顧客變得越來越少。銷售額也僅達到了5、6月份的70%。”

對此,宋律師則表示:“我在廣播中說的意思,並不等於說光華門所有商人都獲益。我想說的是有損失的一方和獲益的一方。(我傳達意義上的差異)惹怒了各位,對此我深感遺憾。”



全星哲 黃亨俊 dawn@donga.com constant2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