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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地鐵色狼首獲實刑

Posted July. 16, 2005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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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對在地鐵裏非禮女性的30歲男子破例宣判實刑。

15日,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刑事6單獨審判部審判官金泳奎宣判金某入獄6個月,並依法將其拘禁。金某(30歲)涉嫌在地鐵中故意觸摸女性身體(違反《性暴力處罰法》)而被不拘留起訴。

金永奎在判決書中稱:“被告利用女性因自尊心而不敢報案的心理,在擁擠的地鐵裏實施犯罪,其罪行極爲惡劣。雖然被告是初犯,但由於其否認罪行,而且不思反省,所以將其處以實刑。”

到目前爲止,地鐵性侵害罪犯大部分受到了緩期執行或罰款等處罰。

金某涉嫌於去年12月28日在首爾地鐵2號線車上將手伸進A某(女,23歲)的裙子內實施性猥褻,因而被不拘留起訴。



李宰明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