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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金去年首次突破10萬億韓元

Posted June. 29, 2005 06:02   

作爲代表性的准稅收的負擔金在去年首次突破了10萬億韓元。

經濟界表示:“政府隨著2002年執行《負擔金管理基本法》,雖然宣稱將整頓各種負擔金,但是負擔金等准稅收每年都在大幅增長,正在給企業和家庭帶來負擔。”主張應該降低准稅收。

負擔金是指,爲了準備用於特定公益事業的財源,政府和地方自治團體從獲得利益的人和企業以及利害當事人身上徵收的准稅收。

據企劃預算處在28日的國務會議上提出的《2004年負擔金運用綜合報告書》,政府去年以102種名義徵收的負擔金爲10.0415萬億韓元,與2003年的9.1831萬億韓元相比,增加了9.3%。

從負擔金的規模來看,依次是電力産業基礎基金負擔金(1.0652萬億韓元)、石油進口銷售負擔金(1.0233萬億韓元)、國民健康增進負擔金(8061億韓元)、環境改善負擔金(5247億韓元)。自1961年首次引入負擔金制度以來,負擔金規模還是首次超過10萬億韓元。年均負擔金總額到2000年爲止雖然僅止于4.8497萬億韓元,但是此後在2001年爲7.0891萬億韓元,2002年爲7.8251萬億韓元,2003年爲9.1831萬億韓元,自2001年以後每年都在大幅增長。



李炳奇 ey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