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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人權的歷史

Posted March. 13, 200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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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形成人權文化之前,人類曾經歷了漫長的歷史。古希臘人通過區別希臘人和野蠻人來把自己的政治自由和平等予以正當化。古羅馬人則是根據成就和血統來分配權力。置教理中宣揚的人類之間“兄弟姊妹之情”於不顧,中世紀的十字軍把人類分爲“人”和“異教徒狗”。實現全人類之間的平等,即便是在近代都是陌生的課題。

▷ 在十八世紀,旨在突破人與人之間差別的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人權思想的發展。當時,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和拉斐德(Lafayette)把人權的絕對性和普遍性作爲人類社會的進步來予以積極主張。美國的《獨立宣言》、法國的《人權宣言》、英國的《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都是歷史上提高人權思想地位的代表性事件。但是就連傑弗遜自己一方面在使用黑人奴隸的同時,還在想造物主賦予了所有的人不可以被剝奪的權利。與理性主張不同的是,差別意識在人類社會根深蒂固。

▷人們對人權的高度關心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1948年發表的《人權宣言》成爲第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成果。參加起草該宣言的所有國家代表達成共識認爲,所有人類生來就是互相平等,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儘管在當時,與會代表們就流亡權利和管轄權問題産生過國家主權和國家規定方面的分歧,但最終還是達成共識。戰爭的殘酷、對納粹主義的憎惡把人們引向共識。對人權的信念已不再是抽象的道德概念,而是現實的痛苦記憶中得到錘煉的深刻認識。

▷人權與主權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看一看在不久前美國國務院發表的《年例人權報告書》後,中國和俄羅斯的回應,就不難知道普及人權是多么難以解決的課題。如果大國只顧爲相互牽制而對對方國家的人權狀況提出批評,人權概念就會淪落爲權力政治的工具。

是戰爭教會人們珍惜人權,但如果人權成爲一種理念並成爲矛盾的根源,這無疑是對人類莫大的諷刺。

特約評論員 首爾國立大學政治學教授 俞洪林honglim@snu.a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