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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叛亂票”小議

Posted August. 01, 2002 22:54   

65年末朴正熙總統計劃委任李孝祥爲國會議長,但當時的在野黨共和黨的金鍾泌陣營推出鄭九泳議員,並且在第一次投票中佔據了第一位。由此朴總統勃然大怒,對“叛亂”的主要人員進行了剝奪職務權、停職、警告處分等懲戒。1971年9月在野黨新民党向國會提交了解除內務部長官吳致成職務的議案,而此次因共和黨內的反JP(金鍾泌)陣營的強烈攻勢,最終得以通過。這就是“10.2抗命”事件。其結果23名議員被帶到中央情報部受到了嚴刑拷問,其中2位議員因無法忍受強大壓力,放棄了議員之職。

□ 惡習難改。最近也是每當在國會表決有爭議議案時,各政黨爲管制和尋找所謂的“叛亂票”而鬧得不可開交。1999年4月逮捕大國家党議員徐相穆議案被否決後,政界上出現了來歷不明的“叛亂者名單”。自民聯12位議員的名字赫然出現在該名單上。大國家党議員金洪信於去年提出與健康保險財政分離之黨論不同的財政綜合之主張,從國會保健福利委員職位上被趕下了台。雖然今年2月在《國會法》上增加了“各議員應以各自的良心進行投票”的自由投票條款,但政界卻只是換湯不換藥。

□ 從上月初進行的16屆國會後半期議長團選舉開始故伎重現。雖然各党一致同意自由投票,但通過內部指定人選進行了黨論投票。針對《國會法》上名文規定的自由投票,無須進行合議,卻要進行合議的本身就是一出障眼戲。民主黨議員宋榮珍爲貫徹自由投票,曾大罵未參加議員總會的趙舜衡議員爲“XX傢夥”、“狗XX”。前天對張裳女士的總理任命同意案被否決後,各黨各自忙於分析“叛亂票”和“棄權票”。各自拿出有分歧的分析,卻互相攻擊對方各党。

□ 口頭上宣稱進行了自由投票,但爭論“叛亂票”或“棄權票”的一些人真讓人貽笑大方。真不知是背叛了誰,又脫離了什麽?這是因爲代表國民的國會議員的背叛物件只有國民,所以應該稱爲違背國民意願的議員才是背叛者,但他們反而在賊喊捉賊。

政治人算得上厚顔無恥。通過各種有聲有色的爭面子活動而引進的自由投票制度的簡單的意義,竟然沒過幾個月就忘得一乾二淨。這使我們再次深切體會到我國政治之膚淺是由於制度和意識的完全脫節造成。

Ccl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