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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制定“惠珍,藝澀法”

Posted April. 02, 2008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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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1日表示,要制定可以給像京畿安陽市李惠珍,禹藝澀殺害事件的強暴並殺害兒童犯罪者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惠珍,藝澀法”(假稱)。

法務部當天在韓升洙國務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會議上報告了“兒童性暴力事件嚴懲及防治再發生對策”後表示會在9月定期國會上提交包括“惠珍,藝澀法”的“性暴力犯罪處罰及被害者保護等有關法律”改正案。

法務部表示“對兒童性暴力犯罪的法定下限太低,犯罪者只受到緩期執行等輕微的處罰後在犯罪的惡性循環頻繁發生”,“會積極努力讓綁架兒童後進行性侵犯等反人倫的犯罪得到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庭最高刑。”

如果改正案通過的話對未滿13歲兒童的性暴力犯罪將無法得到緩期執行。而且決定從原則上歸類為不可假釋者,阻止兒童性犯罪者的假釋。

並且計畫引進在美國、英國、 法國、德國, 澳大利亞等國家實施的性暴力犯罪位置追蹤制度。也就是說,對有可能再犯的兒童性暴力犯罪者戴上最長5年時間的電子追蹤器,確認其行蹤。

還決定, 如果發生兒童性犯罪事件的話從初期階段組織“專門調查班”,制定24小時調查指揮體系。對確定兒童性暴力犯罪等的人提取遺傳因數鑒別資訊,用在事件調查和再審上。但是為了減少人權侵害爭議,會啟動處罰非法提供鑒別資訊等保護措施。

戀童癖等精神有障礙的性犯罪者在執行判決後的一段時間裏進行治療後經過審查確定釋放與否的“治療監護保護法改正案”也將在9月國會處理。



金玹秀 kimh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