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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半期间贷款损失额达61兆韩元

Posted October. 25, 2007 03:19   

据悉,银行卡保险等韩国金融公司在近四年半期间损失的贷款额超过61兆韩元。

甚至还有人士指出:金融公司为了赚取短期利息收益,急于扩大规模,对贷款审查过程疏于草率,导致过分发放贷款现象越来越严重。

据24日,金融监督院向国会政务委员会的李启卿 (大国家党)议员提交的“债券贷损认证及商定业绩“,预计国内的221个金融公司很难回收从2003年到今年6月末损失的61兆1474亿韩元的贷款债券,因此被处理为贷损项目。

无法回收的贷款额相当于同一时期国内银行赚取的47兆6834亿韩元净利润的1.3倍。

○国民银行、LG卡贷损额居多

若按金融行业分类,银行界损失的贷款金额为28兆6917亿韩元,属最多。

2003年之后,银行积极参与到竞争行列中,并逐渐扩大了贷款规模。为了提高财务的健全性,银行将无法回收的债券处理为贷损项目。

除银行界占首位之外,依次是:卡及资产公司等非银行界(26兆214亿韩元);商户储蓄银行(3兆7236亿韩元);保险公司(2兆2744亿韩元);证券公司(4363亿韩元)。

在个别的金融公司中,根据推断出来的损失判断时,国民银行从账本中表明的损失规模为16兆韩元,占最多比例。 因“债券卡事件”倍受注目的LG卡的贷损规模也超出了11兆韩元。

对此,专家们指出:金融公司不良债权规模增加,虽然与过渡进行贷款竞争有很大关系,但是,对没必要放弃的债券也当作贷损处理,这也对损失额扩增起很大作用。当年实际收益额超出预算值时,很多公司为了减少税收而实施了大规模贷损处理。

○金融公司贷损处理额过分增多

从今年的1月到6月期间,金融界贷款债券损失处理总额达2兆6722亿韩元。

由于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一些公司属于3月份结算法人,若只是反映3个月(从4月到6月)的损失额,预计今年的损失额相当于去年(7兆7289亿韩元)的同等水平。

据分析结果显示,金融公司处理为贷损部分的债券,甚至比金融监督院判断为无法回收的债券还多。虽然金融监督院认为从2003年到今年6月末期间,无法回收的债券达52兆1604亿韩元,但实际上,金融公司贷损处理规模多出了9兆韩元。

弘益大学经济学教授全圣寅说道:“处理不良贷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人为的调整收益规模,很有可能违背股东的利益。”



洪守镛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