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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申告连续出现异样 再选已经出现不正争论

不在籍申告连续出现异样 再选已经出现不正争论

Posted October. 13, 2005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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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国会议员再选将首次采用大幅扩大不在籍投票范围的修改之后的选举法,但是在一些地区发现了代理进行大量不在籍申告的事例,从而引发了风波。

12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委)称,蔚山北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以盗用他人地址和名义进行虚假不在籍申告的嫌疑(违反选举法)向蔚山地方检察厅告发了郑某(45岁)。

据选管委称,此次不在籍申告期限是7~11日,而郑某在11日下午向孝门洞事务所提出了239份不在籍申告书。

选管委称:“向郑某提出的不在籍申告书记载的联系地址进行确认的结果,至少13人说‘没有委托郑某代理提出不在籍申告’。”

据悉,郑某提出的不在籍申告书中,没有签名和没有写地址的情况也多达40多件。

根据今年8月修改的《公职选举法》(第38条不在籍投票),在此次选举中,无论是谁,只要进行不在籍申告,就可以在住所进行投票。

但是还有人指出,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代理投票、无法保障秘密投票等存在各种问题。朝野政界也在考虑向加强不在籍投票条件的方向再次修改选举法的方案。

选管委还称,在京畿富川远美甲选区,同时提交2封以上的不在籍申告书总共是539封。

对此,选管委方面说明称:“将会调查所有存在虚假申告疑惑的不在籍申告书。但是想进行不在籍申告的人在制作申告书之后,委托他人提交申告书的行为并不违法。”

另外,当天,大国家党副发言人李贞铉主张:“确认富川远美甲地区几处洞事务所的结果,发现了不在该地区居住的人单独代理提交50份的事例。”他还补充说:“有证据证明代理提交者是开放的我们党有关人员。”

但是开放的我们党富川远美甲地区候选人、前议员李相洙方面反驳称:“不知道中央党方面有没有进行鼓励不在籍投票的活动,但是这与我们完全无关。”

开放的我们党副发言人徐瑛教也举行记者会见主张:“代理提交不在籍申告并不违法。大国家党通过政治攻势,正在对选举制造混乱。”

根据现行选举法,进行虚假不在籍申告的人将被处于3年以下监禁,或罚款500万韩元以下。



張康明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