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中国全面开放资本市场

Posted June. 12, 2003 21:30   

标榜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为了从宪法上保障保护私有财产权、扩大私营企业的权限等资本主义式的权力,开始了修改宪法的工作。从上个月开始还着手开放资本市场的工作,如允许外国投资者进行部分国人专用A股交易等。《金融时报(FT)》等12日报道:最近中国政府已确定了要在明年3月份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商定的宪法修正案的审议领导小组。《金融时报》将这一宪法修正案的工作称为“1949年共产革命以来最根本性的体制变化”,并预测这将成为衡量3月份上台的胡锦涛体制方向的重要尺度。宪法修正案计划通过中央政治局会议、收集各界意见、党中央委员会的审议等程序后确定。

▽保护私有财产 = 虽然现行中国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却没有对于私有企业的权限或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规定。

《金融时报》展望说,“如果保障私有财产,民营企业将主导经济成长,并成为创造工作岗位的原动力”。2001年私营企业的销售总额为约1380亿美元,比1999年多出近50%。这期间私营企业创造了约550万个工作岗位。而私营企业的IPO(首次发行上市)也在猛增。据《亚洲华尔街日报(AWSJ)》的最新报道,正在等待中国证券部门IPO批准的200多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40%。而之前的1200多家上市企业中大部分都是国营企业。

预计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措施可防止中国资本流向国外。从1998年起到2000年为止流向国外的资金预计可达500亿~ 600亿美元。

▽开放资本市场 = 上个月中国政府首次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可进行人民币标识股票的交易。这是中国证监会(CSRC)去年11月份拿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允许瑞银华宝(UBS Warburg)和日本证券公司 – 野村证券在原本只允许国人专用的A股市场进行交易。在这之前,外国人只能在以美元和港元进行交易的外国人专用市场 - B股市场进行交易。

虽然有诸多限制条件,如,投资后一年内不得回收投资资金,不得收购一家公司10%以上的股份等,但专家们评价中国正全面迈出开放资本市场的步伐。预计从2006年开始,不仅机构投资者可买卖中国股票,就连外国的个人也可以买卖中国股票。因为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时承诺过要在五年内全面开放资本市场。



金承眞 sarafin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