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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总理认定标准应该相同

Posted August. 27, 2002 22:23   

根据《人事听证会法》实行的有史以来的第二次国务总理听证会结束了。人们对于张大焕总理提名人的听证会的失望程度并不亚于对张裳的听证会。一方低水准、没有诚意而有气无力的提问和另一方不做出任何解释,只顾要求“给予关照”的唯唯诺诺式的答辩使国民大失所望。最令国民失望的是,尽管总理位置十分重要,要成为总理的人的道德水准如此之低下。

试想作为执行法律的政府第二号人物的总理用“沾满疑惑之口”高喊“依法行事”,有哪个国民会聆听其“教诲”呢?

尽管听证会的层次值得质疑,但张大焕总理提名人的道德性和资质已有所体现。持“舆论对他的评价不会比前任总理提名人张裳好些”的分析也有出现。

面对对张总理提名人的认定投票,我们想对政界提出两项要求。

其一,要用与对第一次听证会时相同的尺度去衡量总理提名人的道德性和资质,并用同一个标准判断认定与否。如果法律的天平因人而异,正义便会倒塌,国会将丧失国民的信赖。妇女界已经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其二,是否具有担任总理的资格应成为是否同意张总理提名人成为总理的惟一标准。

就是说认为道德性和资质均合格的前提下才可以同意认定。大概所有国会议员开始对张总理提名人进行评判。但决不可以根据本党的氛围和政治需要而动摇立场。因为视妥协与折衷为家常便饭的政治上,对于原则问题也不该用妥协与折衷的方式解决。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见过经正常的听证会和正常的认定程序而产生的总理。即使经过一定的波折,此次应树一个良好的先例。因为一开始就对听证会的标准产生动摇,则以后的听证会完全有可能名不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