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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植物人国会所支撑的“国会倒退法”是否应该放任不管

【社论】植物人国会所支撑的“国会倒退法”是否应该放任不管

Posted September. 03, 201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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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围绕世越号特别法持续的政局僵局,展开的一项舆论调查结果于昨日公布,其中认为应该将世越号特别法和民生法案分别处理的意见占到了66.8%。大多数国民认为与世越号特别法同时需要尽快处理和通过经济和民生相关的法案。新政治民主联合坚称“世越号特别法是最重要的民生法案”,并阻拦其他法案的进行,但根据这一下降一半的政党支持率来看,他们的坚持与民心出现相悖的情况。

新政治民主联合之所以能够一直坚持将世越号法与其他法案相联系,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是所谓“国会先进法”。朝野两党存在意见分歧的法案,由本会议进行商定之时,赞成的人数应超出在籍议员的5分之3以上”的这一规定,而这一法律的官方名称就是“国会法”。国会会议场中允许的职权商定问题,在朝野两党意见产生对立之时,为了防止发生大多数在野党的单方强行处理行为,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于2012年5月修改了国会法,将其命名为“国会先进法”。

但是如今,国会所运转的现况,并非是所谓“国会先进法”,简直应该称其为“国会倒退法”。新国家党朱豪英政策委员长于昨日表示“即使是通过宪法诉愿等方法,解决国会法问题的大部分准备已经完成”。他们的意见是,现行的所有法案都需要在5分之3以上议员赞成之时,方可处理的现行国会法与“国会在宪法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在籍过半数以上的出席人员中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赞同即可执行”的宪法第49条相违背。

但即使提请宪法诉愿,具体何时才会出台宪法裁判,也不知其中需要多少年的时间。有关国会的议事决定的事项,从目前认为这是相当于立法部的自律性的现行宪法裁判案例来看,这么做也并没有保障最后能够下达违宪的判决。如果新政治民主联合连这一改正法案的事情也反对的话,那么这一修改案因无法通过5分之3以上的赞成这一条款,其实就等于不可能进行。2012年大选之前,领头进行制定国会先进法的黄祐呂时任院内代表在内的新国家党的责任也非常大。郑义和国会议长表示“就任之后三个月内连一个法案都未能通过,对国民非常抱歉”,并表示“在我的任期内国会先进法改正是不可能的”。他不应该如此轻易地放弃,即使无法在国会上有突破,也应该将国会先进法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放到桌面上进行公开讨论,他应该明白做这些事情的人正是国会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