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防止“第2吳元春事件”…看了警察制作的112舉報接受新指南

防止“第2吳元春事件”…看了警察制作的112舉報接受新指南

Posted November. 14, 2013 06:23   

한국어

“我在木谷遊樂場之前的房子裏。我現在正遭強奸。”

“木谷遊樂場?”

這是去年4月,受理了當時吳元春(43)事件的警察與被害女性A某(當時28歲)進行問答的壹部分。A某在錯過電話之前80秒期間,受理人員與A某進行了12次問答,其中9次是像以上的“現在正遭強奸嗎?”等都是反問A某已經說過內容的提問。如果受理人員不用沒必要的提問浪費時間,問了吳元春的面向和衣著以及語氣和住址等主要線索,警察可能在吳元春殺害A某之前就能找出該住宅。然而,當時警察沒有可參考的標准提問指導和指南。

警察首次推出了正式的112舉報受理指南。13日,警察廳生活安全科表示,預定這月末將給全國112舉報中心和壹線署散發‘112舉報受理指令指南’。去年8月缺乏指南的問題被指責以後,警察廳和部分地方警察廳曾制定過40頁分量的小冊子,但從舉報受理開始到指令及事件處理都明示了細部內容的指南是第壹次。

13日,東亞日報采訪組與曾作爲制作委員參與過指南的鄭仁煥警長壹同分析了吳元春時間的舉報電話對話錄,在‘適用新指南的情況下,當時結果會怎樣’並進行了適用。這是13名112受理人員爲制作指南,7月末在京畿道龍仁市器興區警察隊集體住宿2周期間時主要討論過的內容。

壹適用標准問卷反複提問‘×’=指南裏反映了問舉報位置和加害者面向衣著的標准問卷。建築物形態和層數、房間大小、大門眼色等和加害者的語氣以及面向衣著等,只讓提問助于出動警察找尋出舉報場所的情報。如果當時受理人員正確提問,以‘多戶型住房1樓、○○顔色大門、○○顔色房門’縮小舉報場所,用‘使用中國語氣的禿頂40歲’特定了吳元春的面向衣著,則有很大可能在初動探問中找到吳元春的家。

二確保受害人安全爲最優先=當時A某講述了“趁大叔(吳元春)出門後鎖住了房門”,但受理員只反複了‘鎖門了嗎?’等提問。如果按照指南先提問罪行是否在進行中、是否有可能逃向外部等問題,那就有可能說“警察馬上就到,看看是否有追加反鎖裝置,不要讓加害者進入”等方式進行引導。

③聲音被打斷,但只反複了“喂”‘×’=當時A某掉落電話後聽見長達6分16秒的驚叫聲,但警察只問了“住址在哪裏”。新指南中,如果舉報者突然沒有了聲音,就分類到‘不完全舉報’,把對應方法具體記錄爲1頁分量。鄭警長說道 “如果舉報者不能發出聲音,就誘導舉報者敲電話表示‘是’‘不是’也是壹種方法”。

四指令及搜索體系化=當時警察下達出動指令,但落下了舉報場所爲‘屋內’的核心線索,失敗了初動探問。新指南裏包含了緊急住宅搜索要領等。如果按照當時A某舉報,優先搜索京畿道水源市八達區支洞小學木谷遊樂場之間825 m距離的住宅內部,並查問‘使用中國語的40歲男性居住的房子’,就有可能進行更爲迅速的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