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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地方選舉當選人違反銀行法

Posted September. 01, 2010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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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首爾市教育監郭魯炫、江南道教育監高永珍、忠清北道知事李始鐘等地方選舉當選人違反了銀行法。銀行法規定,首次在6•2地方選舉中當選的公職人員不得貸款申請政治資金。前國務總理候選人金台鎬正是因違反銀行法而在人事聽證會中受到在野黨的攻擊而辭職的主要原因之一。

東亞日報分析了政府官員道德委員會于31日發表的755名(第二次當選及三選當選人除外)6•2地方選舉當選人公開的財產明細。結果,發現郭教育監等11人違反了銀行法。

現行銀行法第38條規定,不得直接或間接貸款申請政治資金。雖然今年5月份國會刪除了這一規定,但是執行日期卻是今年的11月18日。因此,這一規定仍具效力。



李東榮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