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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道的民間運營

Posted August. 25, 20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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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大國家黨擴張了地方自治團體的上水道事業,並且決定要推進上“把上水道的運營委託給民間機關”的方案。

大國家黨發言人車明進24日表明:“大國家黨已經申請了上下水道運營方案《上下水道服務改善及加強競爭力的法律案》的立法,9月之內將要預告立法並通過”。

各個地方自治團體可以在民間管理及委託運營的方案;地方自治團體旗下再設立上水道相關工程的方案;地方自治團體直接運營的方案等法案中選擇自己的運營方式。

車發言人說明:“像首爾一樣人口30萬以上的城市可以選擇直接經營的方式,不過人口少的城市不適合直接經營,不過這些地方自治團體可以進行統合,並且把運營和管理委託給民間”。

此外,環境部還調查了目前進行上水道工程的164個地方自治團體。之後環境部按照水資源的狀態(豐富或稀少)把164個自治團體統合為了60個左右,並且正在商討日後擴大上水道事業規模的方案。

大國家黨政策委員長任太熙表示:“ 由國家公共機關測定水費,而且民營部門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水費收取相關費用。實行的方式類似於垃圾回收等環保委託給民間的方案”,“這些是提高公共服務的一種方法,絕對不是上水道的民營化”。

起初政府商討過把上水道事業的50%以上股份讓給民間的方案,不過這種政策有可能會給人們帶來“水道民營化”的誤解,因此沒有採用。

另外,黨和政府對300個公共企業先進化對象中的100個實行了民營化政策,而針對剩下的物件,政府正在商討是否要實施模仿上水道工程“政府擁有、民間經營”的政策。



高其呈 劉德榮 koh@donga.com fir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