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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台讓全孝淑辭去憲法審判官職務

Posted September. 07, 2006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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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裁判所所長候選人全孝淑6日在國會召開的人事聽證會上稱:“上月16日,總統民政首席秘書官全海澈打電話告訴我被任命爲憲法裁判所所長的事情,並稱‘考慮到相關憲法所所長的任期,有必要提交(憲法審判官)辭職書’。”

當時,在2003年8月上任憲法審判官(任期6年)的全孝淑任期僅剩下三年時間。但是如果在被任命爲憲法裁判所所長後辭去憲法審判官職務,通過國會認准就可擔任任期6年的憲法裁判所所長。對此有人批評稱,這是一種變相手法。

但全孝淑卻稱:“這不是遵照青瓦台的指示提交辭呈,而是遵從了通過(政府的)系統傳達的建議。”

大國家党議員金正薰和朱豪英主張稱,全孝淑向未成年子女贈與高額資金,但沒有交納贈與稅。

對此,全孝淑解釋稱:“2001年以兩個子女的名義分別暫時存了3500余萬韓元,但於2002年又將其再次轉到我的賬戶上,並沒有要贈與。”按照現行法律,如向滿20周歲的成年子女贈與3000萬韓元以上的資金,要依法繳納贈與稅。



李相錄 張康明 myzodan@donga.com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