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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幹部年薪根據實權大小參差不齊

Posted September. 22, 200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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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國企幹部的年薪不是根據經營業績,而是根據相關部門的權力大小和慣例等方面決定,而且差異很大。

國會運營委員會開放的我們党議員尹元昊21日提交了適用《政府産下機關管理基本法(政産法)》的83名國企幹部的2004年年薪資料進行分析的結果,並發表上述觀點。

據悉,這83名國企幹部去年的年薪最高達4.22億韓元(信用保證基金),最低6300萬韓元(釜山交通公共企業機構)不等,最大差距達7倍之多。

特別是,堪稱最有實權的財政經濟部下屬的5名國企幹部的平均年薪最高,達2.7273億韓元。另外,建設交通部(平均1.4038億韓元)、農林部(1.2614億韓元)、資訊通訊部(1.1874億韓元)、教育人力資源部(1.136億韓元)下屬國企幹部的工資也相對較高。

相反,國家保勳處(平均8834萬韓元)、勞動部(7933萬韓元)産下機關長的工資卻相對偏低。

對此,尹元昊說:“從‘國企幹部的年薪需經過當事部處的協商後支付’的規定上看,與其說是根據經營業績,不如說是根據相關部門的財力來大體估算。”他還指出:“只有實行績效工資制,才能防止國民稅金的浪費。”

尹元昊還指出:“企劃預算處根據《政産法》,於去年4月份對適用該法的國企實施了經營業績評價,但2005年度個別企業分別核定年薪,因此上不能反映該結果,並原封不動地適用2004年度各機關的年薪標準。”

在15個年基金應用機關中,被評爲第二位的韓國産業安全公共企業機構理事長2004年度的年薪達8478萬韓元,但曾排11位的技術信用保證基金理事長的年薪卻高達3.73億韓元。技術信保理事長的年薪在全體83個機關中列第二位。

另外,在12個文化、國民生活機關中,被評爲第二位的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企業機構理事長的年薪也頗低,僅達6771萬韓元。但是,該領域機關中排名第九的韓國科學文化財團理事長的年薪卻高達1.15億韓元。

對此,預算處負責人說:“評價經營業績並不是爲了核定年薪,而是爲了和獎勵制接軌。很難一次調整現行規定下的國企幹部的年薪。”



cij199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