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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計程車司機酒後駕車釀車禍

Posted September. 14, 200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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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7日下午4時20分,在釜山影島區瀛仙洞支路,計程車司機Y(37歲)爛醉狀態下駕駛,結果造成了追撞客貨兩用車的事故。經事後檢查中發現,他的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239%。

7月25日晚上7時,在首爾江西區開花洞498前面的路上,計程車司機J某(58歲)造成了交通事故,導致1名乘客死亡。檢查發現,J某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0.168%。

所謂的“爛醉計程車”正在道路上橫行。據本報的採訪結果,每年有100名左右的私人計程車司機因酒後駕駛而導致私人計程車執照被取消。

據本報在建設交通部掌握的“最近10年間私人計程車執照取消原因現狀”,從1995年開始到去年爲止的10年間,共有1491名因酒後駕駛或是各種犯罪行爲,而被取消了執照。私人計程車執照取消現狀被揭露的,此次是首次。

在1491名被取消駕照的人中,因“私人計程車運行中酒後駕駛”而被取消營業執照的人有959名,占了全體的64.3%。首爾地區執照取消統計,一直到2000年爲止沒有進行。

因包括違反《青少年性保護法》及《毒品類管理法》等各種犯罪行爲的其他原因,被吊銷執照的司機有387名(26.0%),在駕駛私家車等的死後,被剝奪執照的境況有137名(9.1%)。

在私人計程車運行中酒後駕駛而被取締的司機,在2001年爲162名,達到了最高水準,不過在2002年降到85名,減少了接近一半。但是在2003年達到111名,去年是109名等,又有了重新增加的趨勢。

從各地區的情況來看,大邱爲145名,居第1位,接著依次是京畿125名、慶南100名、釜山82名等。首爾在2001年以後的4年裏是78名,屬相當多的水平。

如果以最近3年間(2002∼2004年)爲標準,首爾和京畿分別以45名,位居首位,接著依次是大邱(36歲)、慶南(32名)等。蔚山是一名都沒有。

交通文化運動總部的代表朴用薰表示:“實際的‘爛醉計程車’應該是比統計的更多。”並稱:“有必要進行對計程車司機的定期性的藥物檢查及預防教育的實施,事故經歷的管理等。”

對此,計程車司機主張,規定即使是在不駕駛計程車的狀態下,被查出酒後駕駛,不僅是駕駛執照,連營業執照也要一併取消的現行的《旅客汽車運輸事業法》,是雙重處罰。

他們今年將要求救濟被取消私人計程車執照的人的請願書提交給了國會,還進呈給了國家人權委員會。

全國私人計程車牌照恢復促進委員會委員長高基南表示:“在休息日,駕駛計程車或私家車時被查出酒後駕駛的情況,連花費5000萬韓元左右得到的私人計程車牌照也被取消是雙重處罰。”並要求修改相關規定。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