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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500億韓元鑰匙”的三星職員回國後隱匿

掌握“500億韓元鑰匙”的三星職員回國後隱匿

Posted August. 11, 2005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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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0日確認的消息,去年檢察機關調查總統選舉資金的過程中,沒有揭開資金出處等中止了“三星債券800億韓元”購買內部調查,而介入其中的三星職員崔某已於5月20日回國。

據悉,崔某回國後轉移居住地隱匿。

檢察機關曾表時,若崔某回國將重新進行調查,因此檢察機關的動向引人關注。

▽事件概況=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通過從2003年11月開始爲期6個月的大選資金調查確認了三星從2000年至2002年總共購買800多億韓元債券的事實。

檢察機關揭開了其中302多億韓元流入到大國家黨等事實,但是沒有揭開剩下500多億韓元的用處。

檢察機關對於資金來源沒有確保能打破三星方面主張的證據,三星方面主張“李健熙總裁的個人財産”,檢察機關以負責購買債券的三星職員崔某和金某正在國外滯留很難進行調查爲由中止了內部調查。

金某於2003年5月左右出國,崔某在檢察機關進行三星債券調查之前的去年1月出國。檢察機關對他們採取了中止證人“入境通報”措施。

當時,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安大熙發表調查結果時稱:“調查介入購買債券的崔某和金某才能準確知道事情真相,但是因爲兩人逗留在國外,所以無法進行調查。只要兩人回到國內,就進行調查。”

▽絕妙的出入境時間=去年1月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對三星購買債券的事件進行調查之前,崔某突然出國,所以有人對出國背景提出了疑問。當時,檢察部門內外都提出疑惑稱,因爲崔某知道購買債券的資金來源等“秘密”,所以三星讓崔某出國。

5月13日執行對三星集團結構調整本部長李鶴洙的特別赦免和恢復權利1周之後,即5月20日崔某回國。

▽檢察機關是不調查,還是不能調查=檢察機關表明的理由是,因沒有掌握崔某的所在地,所以不能進行調查。

大檢察廳有關人士稱:“沒有掌握崔某的所在地,而且即使找到他,因爲不是被告身分,而是證人身分,所以沒有強行拘留的方法。”

對於檢察機關的這種消極態度,還有人指出,檢察機關是不是沒有調查的意志。特查部檢察長出身的一位律師稱:“按照法律,如果證人不配合調查,調查工作確實很難進行,但是只要有調查的決心也不是很難。”

▽因“X檔案”調查而引火燒身?=檢察機關和三星方面因安企部非法監聽(竊聽)錄音帶事件關係“微妙”的時候,崔某回國的事實被公開。對於1997年大選之前三星將鉅額金錢提供給政界的錄音帶對話內容,檢察機關還沒有做出調查與否結論。

在這這種情況下,若對掌握“三星債券800億韓元”疑惑鑰匙的崔某,檢察機關的調查做出消極態度的事實被公開,預計很難避開輿論的強烈指責。

還有預測稱,檢察機關因無法克服輿論壓力,只能著手調查錄音帶內容。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