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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草率購買安眠島研修院地皮

Posted August. 09, 2005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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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處去年以“如果行政首都被遷移,附近就有必要建造能用作修養設施的研修院”的模糊的原因,就在忠南安眠島國際觀光地周邊購買了1.7萬多坪的地皮,後受到監查院指責的事實被揭露。

▽在毫無事業計劃的情況下,無條件取得=8日,監查院稱,法院行政處在去年8月在忠南泰安郡安眠島一帶的海邊購買了5.6627平米(1.7160萬坪)的海邊地皮。

監查院表示,該地皮以鑒定評估額標準,價值大約在68億韓元左右。法院行政處是以與京畿金浦市舊金浦登記所地址等首都圈和忠清圈一帶,原本由大法院擁有的閒置土地3548平米(1075坪)交換的形式,獲得了該地皮。

經過監查院的調查結果得出,法院行政處是以“如果行政首都被遷移,在忠清圈域會需要功能兼備的法院教育研修院”的理由,在連事業計劃或預算協定都沒有的情況下,就購買了地皮。

據目前的《國有財産法》和《預算會計法》上的規定,大法院院長和法務部長官在對法院和法務部下屬機構的司法設施,樹立長期計劃,並伴隨著預算的事業,必須要提前與企劃預算處長官進行協商。

因此,如果要想爲了建立新的研修設施,而購買土地,首先要對建立研修院的必要性,司法設施事業的優先順序,每一年的推進日程等研修院的建設的可行性進行研討,並經過與企劃預算處的協商,反應到“第2次司法設施長期計劃(2002∼2011)”上。

另外,根據《國有財産法》上的規定,在交換國有財産時,必須要明確目的,並確認適當與否。

另外,包括司法部遷移到忠清圈的內容的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在法院行政處獲取土地後過了兩個月的去年10月,在憲法法庭得到了違憲的判決。

此後,在行政中心綜合城市的建設計劃和公共機關的地方遷移計劃上,司法部被最終確定了留在首爾。

▽ 很有可能會成爲長期閒置的土地=法院行政處到目前爲止,仍然還沒有制定出在該地皮建設法院研修院的計劃。監查院的相關人士表明:“由於是否推進事業不透明,因此法院行政處購買的土地,預計將變成長期閒置土地。”

監查院表明在6月對法院行政處提出要求稱“保證以後不再根據模糊的未來所需而提前獲取地皮,並爲了不讓獲取的地圖變成長期閒置土地,制定出適當的對策”。

對此,法院行政處的相關人士表示:“由於司法部沒有能夠用於進修的地方,而尋找適合的地方的過程中確定了安眠島一帶,與行政首都的遷移並沒有多大關聯。”並稱:“由於那邊的地價上漲,因此想先獲取地皮之後,在補上預算。”該關係人補充說:“正在對預算投入和用地活用方案進行研討。”

另外,監查院表明,還揭發了法院行政處隨著推進登記電算化事業,將法院行政處公務員的海外出差旅費算在勞務企業身上的事例和設施工程上的預算,把應該用在設施工程上的預算用作業務推進費或海外研修費的事例,並要求加以注意。



張康明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