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 豈能把1戶1宅者視爲投機者?

Posted May. 10, 2005 23:14   

한국어

因經濟萎靡不振,家庭收入減少或勉強維持原狀,然而與公寓相關稅突然增長近50%,從而居民抗議日異升溫。在首爾地區,70%左右的公寓財産稅將上漲50%。而年代久遠的多戶低層住宅的財産稅反而被下調14%至28%。不得不使人們覺得只有公寓居民受損失。

實際上,切實需要住宅而購置一套公寓的局面,也因公寓價格上漲而能獲得意外的差額利潤。如果認爲這就是投機收入,並且徵收高額財産稅和財産增值稅,那麽將導致大量無辜受害者。雖然採取措施遏制房地産投機是一件好事,但不應把1戶1宅的住房切實需要者也當作投機分子。

盧武鉉總統在不久前的一個國政會議中曾指出:“國民應共用在住宅市場中産生的所有利潤。”一套住宅幾乎是大多數平民和中産階層的全部財産。對中産階層一生奮鬥購置的一套住房徵收高額稅款,將房價差額中産生的利潤分配給全體社會,這樣的想法果真體現了社會公平性?將在外匯市場和股市的投機交易中産生的利潤視爲私有收入,而卻要將房地産市場中的利潤充公,這嚴重侵犯了受憲法保護的私有財産權。

針對房地産投機中獲取鉅額利潤或擁有過多住宅的階層徵收高稅金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在未充分考慮財産獲得過程的情況下,僅僅因爲“住宅買主的房價有所上漲”,就將其視爲不法投機分子,這是不正確的。

參與政府的房地産政策,很大程度上受到了19世紀末經濟學家亨利·喬治思想的影響。亨利·喬治認爲:“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應全部以稅金的形式收回。”起草這一房地産的政策企劃委員會委員長李廷雨,在擔任慶北大學教授期間,就曾創立過“亨利·喬治研究會”,本人並不否認亨利·喬治對其思想的影響。但是,喬治的思想是否適用于當今韓國房地産現況?

公寓擁有稅的大幅上調措施也值得重新商榷。實際居住在公寓內的居民既不是投機分子,也不是貪小便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