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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被納入知識産權優先監視物件國

Posted May. 04, 2004 22:21   

外交通商部4日表示,3日(當地時間),美國貿易代表部(USTR)把韓國納入知識産權優先監視物件國(PWL)名單之中。

當天,美國貿易代表部根據《美國貿易法》182條(特別條款301條)發表了對知識産權保護程度的年度檢驗報告書,而且還以對唱片製作商的權力保護不到位等爲由把韓國納入PWL名單。

指定優先監視物件國或監視物件國(WL)的目的在於,美國想讓各國知道美國正在密切觀察各國的知識産權保護程度和動向。

但是,外交部解釋,與發表之後展開調查以及協商程式的優先協商物件國(PFC)不同,對相關國家沒有什麽後續的影響。

韓國在去年的報告書中被納入監視物件國名單,但今年1月非定期檢驗時期開始被指定爲優先監視物件國。

貿易代表部在報告書中高度評價韓國政府從政府角度出發,爲保護知識産權而做出的努力,同時還指出:△數位音像製品的盜版行爲△非法銷售DVD△假冒産品泛濫△制約特權侵害等今後需改善的事項。

在報告書中,韓國、歐盟成員國、臺灣等15個國家和地區被指定爲優先監視物件國,而加拿大、義大利、以色列等34個國家被指定爲監視物件國。

外交部表示:“對美國政府未能如實反映韓國政府對知識産權保護做出的努力,我們已通過外交渠道表示遺憾。”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