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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武鉉總統:議會選舉結束後修改政治改革法

盧武鉉總統:議會選舉結束後修改政治改革法

Posted February. 20, 2004 22:33   

盧武鉉總統20日表示:“在此次選舉結束後,應修改有關政治改革的《政黨法》和《政治資金法》以及《選舉法》。”

盧武鉉總統當天在全北全州市舉行的“地方分權促進大會”上做出了上述表示,並承諾說:“將4個地方自治團體推薦的人士任命爲地方分權委員會委員,並舉行第3屆地方移交推進委員會。今年將制定《地方全部移交法》。”全國234位市長、郡守、區廳長參加了當天的會議。

盧武鉉總統解釋說,爲此政府將建立進行定期檢查並做出評價的系統,以檢查是否真正進行分權,並改善教育自治制度,搞活地方討論機制,整頓國庫補助金和特別行政機關。

盧武鉉總統還表示:“我們將重點放在,以地方大學爲中心建設地區革新體系,並通過該體系,創造持續的地方增長動力上。”盧武鉉總統當天在大會結束後,訪問了雞肉加工企業Halim,與職員們進行了親切的交談,而且還參加了大田儒城區韓國科學技術院學位授予儀式,給予了鼓勵。

另外,在全國市長、郡守、區廳長協商會(會長)定期總會上,爲將基礎自治團體長排除在政黨公薦物件之外和擴大自治團體的自治權以及擴充地方財政,對包括敦促把部分國稅轉換爲地方稅在內的10個事項進行了表決。

民主黨首席副發言人張全亨批評說:“繼視察釜三、大邱、大田、光州後,盧武鉉總統此次在全州展開了針對議會選舉的行動。盧武鉉總統已淪落爲尋訪各地區,帶頭進行官權選舉的‘不稱職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