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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青瓦台不應拒絕接受採訪

Posted September. 22, 2003 23:07   

對總統夫人權良淑女士有關公寓疑惑的本報報道,青瓦台的應對方式實在讓人難以恭維。總統宣傳首席秘書官李炳浣表示:“這是惡意的報道。”並向宣傳秘書室指示絕對不要接受《東亞日報》的採訪,而這無疑是一種過於情緒化的反應。對國政進行新聞報道的主要報紙進行採訪封鎖是對妨礙國民知情權踐踏,是對言論自由的嚴重侵犯。

此次報道的本質是提出權女士是否未登記就對公寓進行了轉讓的問題,當時被當選爲國會議員的盧武鉉總統是否真正進行了公務員的財産申報的疑惑,並強調調查真相。在對總統身邊的人的過去和現在,從疑惑狀態中提出問題是無可非議的媒體對權力的監視功能。實際上青瓦台在此次報道後予以了承認,從法律上看,出售轉讓權沒有問題,但是進行財産申報時遺漏了這一部分,本報只是對青瓦台的立場進行了報道而已,可青瓦台提出爲什麽刊登在頭版和使用3面進行報道等文章的大小和安排問題,而且還採取不許接受採訪的措施,這實在是讓人難以理解。如何安排文章純屬報社編輯權力事項,對此的品頭論足大概不應成爲青瓦台的職責範圍,而在於讀者。

這位首席秘書官使用了“對總統落選失敗的報復”、“爲打擊總統的報道”、“幹部們的偏見”、“社會兇器”等不堪入耳的用詞,因此,他應該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任。這是一種徹底藐視過去83年來的漫長歲月中以“成爲社會公共武器作用”自勉、自豪的本報的發言,也是對本報的名譽詆毀。

繼提出賠償訴訟,甚至拒絕接受採訪的青瓦台對個別報紙的敵對姿態,不知道維持到何時。本應保持“健全的緊張關係”的政府和媒體之間關係發展爲對立狀態,這對誰都沒有好處。我們將繼續關注政府對目前尷尬處境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