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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協作官制遭到地方自治團體的反對

Posted September. 19, 2003 23:14   

“是連接中央和地方行政的紐帶,還是用於大選的地方自治團體監督官員。”

地方自治團體對實施中的派遣“地區協作官員”制度強烈反駁說,這是行政自治部爲了構建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團體間的順暢網路。

部分地方自治團體主張立即廢除,並稱:“行自部是爲了緩解人員過剩和監視地方自治團體而要派遣像過去安全企劃部調整官一樣的監督官。”

△引進背景和爭議的擴散=引進該制度的宗旨是,“爲成功推進地方分權和國家均衡發展等主要國政課題,強化中央和地方的業務協作,構築對國家性懸案的共同對應體制。”

但是在8月25日行自部向各市、道發送公文,指示:“機構和人員、地方債券發行等主要確認及協商事項或對支助預算申請等的協商都要經過協作官員。”並要求提供協作官要求的各種資訊和資料後,矛盾才暴露出來。

京畿道公職協會發表聲明,要求廢除協作官制,公務員工會慶南道廳支部、蔚山市職業協會也稱:“讓人更加懷疑是行自部爲了緩解人員過剩和控制地方而設立的,是舊時代權位主義的想法。”並敦促廢除這一制度。

此前,慶南道曾認爲:“一廂情願的協作官制度反而會阻礙地方分權。”很早就拒絕了協作官。慶南道負責人稱:“今後也不會接納派遣的協作官。”

△ 問題何在=業務的重復性和政府欲掌握地方自治團體疑慮是最大的爭論焦點。

掌握與主要國政課題相關的地方媒體的作用與8月份恢復的各市、道的媒體界業務重復,在支助預算時要經過協作官的制度也只不過是增加了一項報告步驟,毫無意義。

8月下旬左右,釜山協作官沈在用(音譯)向市媒體界職員要求:“給我看一下向市長報告的內容。”同時要求提供京釜高速公路和新港灣建設等有關地區懸案的參考資料和民心動向資料,遭到了媒體界幹部的拒絕,因此引起了爭議。

濟州島的一位公務員稱:“由於協作官的歪曲資訊,有可能使中央和地方間的相互不信任日益加重。”

協作官模棱兩可的作用也是問題所在。慶北協作官金石振(音譯)稱:“我認爲行自部的活動方針掌握民心或掌握阻礙前進事項等華而不實。”同時稱:“應致力於地區活躍發展等特定領域,這才是最佳的。”

蔚山協作官鄭賢奎(音譯)稱:“地方的那種視角是誤會。”同時反問:“因爲派了一名書記官員,地方自治團體就被掌握了嗎?”

對此,行自部自治行政科負責人稱:“考慮到地方分權被強化,反之國家角度的社會矛盾就會增加這一現實,協作官需要做的事會越來越多。”同時稱:“希望留出一些時間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