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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廳將對變相的贈與和繼承財産進行稅務調查

國稅廳將對變相的贈與和繼承財産進行稅務調查

Posted January. 09, 2003 22:29   

對財閥等富裕階層的變相贈與和繼承財産行爲,國稅廳將進行深層次的稅務調查。

國稅廳9日表示,將以新政府的成立爲契機,制定“禁止進行變相的繼承財産舉措”後,計劃在10日報告給總統職務接管委。

國稅廳官員解釋說:“不繳稅,並把財産留給子女或親人的變相的繼承和贈與行爲,會給其他許多納稅人帶來被剝奪錢財的感覺,因此,做出了上述決定。”

爲此,國稅廳決定,對每年以法人爲物件進行的定期股份變更調查,更加詳細地進行調查。特別是將對利用名義信託和僞裝成變相贈與或繼承財産的行爲,進行集中調查。

另外,對利用房地産的繼承或贈與財産的部分,也將擴大監督及稅務調查範圍。同時決定,在此調查過程中,如發現法人或個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繼承稅和贈與稅的情況,將進行特別稅務調查,如有必要,舉報到司法當局。

對業主和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爲,也將給予嚴格限制。如果發現他們把用於個人的支出處理爲公司費用的情況,不僅要徵收所得稅,還將徵收法人稅。

同時,國稅廳認爲,部分企業把海外投資資金不按照原用途使用的事例較多,因此,國稅廳決定,對利用△進出口貿易時的做假單價 △賒賬出口後,遺漏回收款項 △進行海外投資後,停業或移民 △逃稅地等途徑流出的資金,加強驗證。

國稅廳的此次行動是繼接管委和財經部表示,要儘早引入“繼承,贈與稅的完全包括主義”後推出的舉措,因此,外界預測,下屆政府可能大幅加強對富裕階層的徵稅管理。

但這些措施是在三星方面把國稅廳決定要徵收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兒子、三星電子常務助理李在鎔的贈與稅一事,向國稅法庭提出審判申請的情況下推出,因此,也有一些人分析和推測,國稅廳是否要出面治理那些財閥。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