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查院11日發佈公告說﹐從3月12日到5月2日﹐決定對金融結構調整過程中投入的公共資金運用情況﹑透明度以及監督情況進行特別監查。監查院表示﹕“截止去年底﹐共投入了129兆公共資金﹐其中99年監查‘金融改革促進狀況’時已審查過12﹒6兆﹐此次計劃審查余下的116﹒4兆韓元的執行情況。”
此次監查對象是財政經濟部﹑金融監督委員會﹑金融監督院﹑存款保險公司﹑韓國資產管理公司等5家公共資金管理機構和12家銀行﹑24家綜金社﹑2家投資信貸社﹑65家被清理金融機關。
監查院進行調查的內容是﹕△公共資金的籌集與管理△經營不良金融機構的確定及對其公共資金的支援△對獲得公共資金支援的金融機構的檢查與監督△公共資金回收過程△企業結構調整推進過程△公共資金支援效果﹐等等。參與此項工作的有80多名監查院特別專家以及來自外部的26名會計師﹑律師﹑保險核算師﹑證券分析家等。
夫亨權 bookum90@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