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韩住宅公司表示将公开房屋建设成本,由房屋租赁转为购买者的居民们也要求公开其成本价。
而且,民营建设企业也担忧其建设成本会间接泄露,对此作出强烈的对抗。预计“建设成本风波”将继续扩散。
○ 出租用房屋也应公开成本
大韩住宅公司列为公开范围的是2002年-2006年五年期间,全国88个小区73700栋出售用房屋。经5年或10年租赁之后转为个人所有的楼房,并没有包括在内。
因此,属于这些范围的居民们也表示,转为个人产权的费用太高,并要求公开其建设成本。
代理京畿道杨州市德政地区居民诉讼一案的金成勋律师主张:“租赁用户有优先购买权,他们也应根据法律了解其建设成本是否合理。”
对此,大韩住宅公司反驳:“出售和租赁用房屋制定售价的方式不同,公开所有租赁用房屋的建设成本是不可能的。”
租赁用房屋的售价,是建设初期的房价加上购买时的房屋评价额的二分之一。这里,建设初期房价指的是对日后会产生的建设费用的估价,公开此价格与公开成本是不同的概念。
○ 私营建设企业处于紧张状态
民营建设企业对大韩住宅公司公开成本的方针作出反驳:“销售价上调限制等举措使民营建设企业限于困境,此次风波会更加重我们的负担。”
此次大韩住宅公司公开的成本是扣除利润额的部分,以此为基础,可以估计民营建设企业的成本。此次风波若持续下去,将有可能引起对民营建设企业公开成本的纷争,因此,民营建设企业都处于紧张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