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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查院:金融当局容许廉价出售外换银行

Posted June. 20, 2006 03:00   

监查院的监查结果表明,外换银行被廉价出售给美国的私筹基金——龙星基金,是在外换银行领导层主导、金融监督当局容许下达成的。

监查院第1事务次长河福东19日发表最终监查结果时称:“外换银行的管理层为促成银行的出售,夸大了外换银行的亏损程度,并将国际清算银行(BIS)为准的净资本比率预测为6.16%。”

河福东补充说:“银行监督当局没有对此好好进行确认,就直接适用了相关法规,外换银行被出售给了根据《银行法》中的规定,在收购资格上存在问题的龙星基金。”

但是河福东解释说,由于没能查出龙星基金在被批准为收购者的过程中非法介入的情况,因此就目前来说,不可能对批准行为提出取消要求。

据监查院的调查结果,外换银行的管理层在2003年出售当时,向三逸会计法人提出了不正当的要求,要求其提供最大限度地反应出外换银行亏损的资产负债调查结果。

因此,外换银行的每股价格被定在比适用正常会计标准时最少低1718韩元的水平。

监查院计划将外换银行前行长李康源和前副行长李达镛、当时外换银行的经营战略部长全用准、前财经部金融政策局长边阳浩等人的渎职及滥用职权相关嫌疑事实的监查结果转交给检察机关。

另外,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部长 朴英洙)当天对龙星基金廉价收购外换银行的疑惑事件着手展开了调查。

检察机关决定对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是否有非法事件和是否用钱财贿赂政官界高层人士等问题展开调查。



朴民赫 李泰熏 mhpark@donga.com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