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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奋战到文件被公开为止

Posted January. 17, 200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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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韩日协定》文件的公开是强制征用受害者遗属不断进行法庭斗争和努力的结果。

在日帝时期被强制征用的韩国受害者在70年代以后,通过日本和美国法庭,以日本政府为对象,共提出了70多起诉讼,但是大部分都因“国家免责论”、“从违法行为开始的时效已满”为由败诉。

《韩日协定》相关文件被刻画成补偿与否的判断根据,是随着1999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上《海登特别法》被通过而开始的。其主要内容为,在第2次世界大战时期被强制征用到德国和日本企业进行强制性劳动的美军战俘可以以征用企业为对象提出诉讼的上诉实效延长到了2010年。

因此,受到刺激的中国和韩国受害者将诉讼拿到了美国法庭。但是日本主张“根据《韩日协定》,个人请求权已经被消除,因此不能补偿”。

在2000年5月日本三菱重工业征用受害者以三菱为对象,向釜山地方法院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日本方面也主张道:“请求权被消除。”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庭要求查实《韩日协定》文件,但是外交通商部拒绝了这一请求。

同年9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进行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也因日方出示《韩日协定》内容而败诉。

结果,受害者为了研究请求权是否被撤销的问题,于2002年9月向外交部提出了公开韩日协定文件的要求。但是政府表示:“一件也不能公开。”以此拒绝了这个要求。因此,受害者以国家为对象提出了诉讼,并于去年2月在汉城行政法院就文件公开问题得到了部分胜诉的判决。

政府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等,当初虽然固守了不可公开的方针,但是文件的一部分被媒体报道等《韩日协定》相关的疑惑正在日益加重,再加上出现了在重审中也很难胜诉的预测之后,最终于去年12月份决定公开文件。



兪載東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