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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学者对执政党起草的报纸法案褒贬不一

媒体学者对执政党起草的报纸法案褒贬不一

Posted November. 26, 200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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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野另外起草的《报纸法》和《广播法》修正案已递交到国会文化观光委员会的情况下,韩国媒体学会(会长李昌根、光云大学媒体影视系教授)26日在汉城韩国新闻中心韩国媒体财团研修中心举行了“有关《媒体法》修正、制定的讨论会”。

就修改《媒体法》表示不同意见的媒体学者和参与起草法案的朝野议员围绕《报纸法》和《广播法》修正案条款存在的问题和媒体自由以及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报纸法案:成均馆大学报纸广播系教授方廷培就开放的我们党起草的《定期发行物法》修正案(报纸法案)批评说:“在有关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过早推出了法案。”例如,以市场占有率限制规定为例,法案中指出,如果1家报纸占30%,3家报纸市场占有率加起来达到60%,就会产生垄断舆论的弊端。但没有提出证据。

高丽大学媒体系名誉教授林尚源批评说:“执政党报纸法案中隐含的启蒙主义是有悖于时代的傲慢,救世主义是偏执症和傲慢。”任尚源还表示:“在1980年主张统一媒体时,作为援助之手出台了《媒体基本法》,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现政府不恶意利用《报纸法》,也不能保证下届政府不恶意利用。”

汉城大学媒体信息系教授姜明求表示:“不但法案内容有问题,推进方式也不对。”也就是说,由于执政党在与《国家安全法》相等的高度,试图通过修改法律实现媒体改革,本身带有政治性质。

▽广播法案:开放的我们党起草的《广播法》修正案中规定,电视台和报道频道必须设置采访及制作节目人员参与的广播编制委员会。对此,江原大学报纸广播系教授郑允植指出:“如果把广播编制权交给记者,几乎所有节目和论调的进步倾向可能变得更加强烈。”

但忠南大学媒体信息系教授金宰永评价说:“如果规定必须设置广播编制委员会,可以对经营加强监视。这样,总裁和经营人员不能单方面做出决定。”

郑允植就执政党在《广播法》修正案中加强民营电视台再许可条件问题指出:“应在《广播法》修正案中明示报道再许可推荐不够资格的原因。如若不然,就像最近在再许可推荐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样,在道德判断和法律判断混淆时,广播委员会有可能根据自己的意向做出判断。”

金宰永支持加强再许可条件说:“应引入符合公营、民营、全国、地区等电视台的性质和作用的审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另外,就规定报纸可以拥有电视台10%以下股份的大国家党报纸自由法案,郑宰永表示:“从社会舆论看,报纸兼营电视台还为时过早。最好是把有线和卫星报道栏目向报纸开放。”

建国大学报纸广播系教授金东奎表示:“朝野起草的广播相关法案公共利益和市场争议并存,而且也没有反映出广播、通讯融合的新媒体环境变化。需要更进一步的接近新媒体环境的法案。”



李珍暎 eco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