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参与替考的两名女学生竟然是合作了3年的“搭档”

参与替考的两名女学生竟然是合作了3年的“搭档”

Posted November. 25, 2004 23:10   

한국어

新又发现,被揭发在光州替别人参加今年高考的汉城S女子大学辍学生K某(23岁,公司职员),在去年和2002年也曾替委托者三年复读生J某(20岁,女)参加过考试。

继高中生的大规模手机作弊案之后,被揭露出进行3次替考的事实,而且前两次都安全过关。有人指出,高考的管理监督体系总体上存在问题。

▽事件梗概:据广州南部警察署提供的信息,K某和J某是2002年10月在一个网上聊天网站上认识的。当时还是高3生的J某在得知于当年8月从汉城S女子大学退学的K某是大学生之后,故意与之亲近之后说:“如果替我考试,我就支付你报酬。”并要求后者为自己替考。

此后,J某于高考前一天的同年11月4日,在广州北区白云洞的一家汽车旅馆直接支付给了对方100万韩元等,经过4个月通过银行转账等共支付给了K某600万韩元。

K某此后在光州的J女子高中为其替考,但分数(约310分)远比预想中低,致使J某未能考上大学。

依然相信K某是大学生的J某于去年又支付给K某650万韩元,再次要求其替考,并成功考上了光州的一所专科大学。

但是平时一直想进入汉城S大学经营学科的J某因不满足于此而退学之后,今年又支付629万韩元,要求J某替考,结果第3次被揭露。因此,J某实际上是三年复读生。

故乡为蔚山的K某在蔚山读到高中毕业之后,于2001年考上了汉城S女子大学,但由于家庭条件问题无法交学费而在2002年8月辍学。

J某因妨碍公务的嫌疑被警方拘留了25天,对K某也已经以同样的嫌疑申请了拘捕令。

▽事件背景:据警方的说明,虽然K某的成绩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但J某却连续3年要求替考,是因为相信K某依然是名牌大学政法学系大学生。

到拘留当时为止,还以为K某是大学生的J某陈述道:“姐姐高考时考了374分的高分,在替考中也有成功的经验,而且在人情上我们也已经非常亲近,因此认为比其他任何人都可信。”

另外,J某今年为了筹集超过600万韩元的巨资,还像是依然在读专科大学一样对父母说谎之后,以学费的名义筹到索要资金。据调查,在去年和前年是把补习费和零花钱及打工挣的钱都加在一起支付给K某。

警方调查结果,是S公司的合约职职员的K某一直和弟弟一起生活在汉城龙山区的一个单间里。

▽疑问及问题点:即使是在听了J某的陈述之后,对于她是否只凭个人感情上的信赖, 连续3年找K某替考,依然还是疑问。

另外,据K某的个人网页内容,她曾多次前往海外旅行,而且是薪水达120万韩元左右的合约职员,但她是国内知名的半导体企业S公司的职员,从这一点推断,令人难以相信她仅仅是因为生活困难而接受了替考的要求。

警方的方针是,查询K某的银行账户及K某和J某的手机通话明细,对是否有第2者或外部中间人的介入也进行调查。



ra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