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日内瓦的通商消息灵通人士24日表示,在欧盟(EU)对韩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的造船纷争中,韩国得到了有利的判定。
他们称,WTO纷争调整专门调查小组对EU称韩国向造船企业支付了补助金的事案,在当天发表的临时报告书中已经做出判定,认为适用于大宇造船、三湖造船、大东造船的负债全免方式的结构调整和EU的主张不同,并不属于WTO协定上的补助金。
调查小组还对韩国进出口银行执行的船舶金融和定金退还补助制度也同样得出了并没有什么问题的结论。只是认为从各公司来看,在部分事案上属于补助金。
临时报告书是去年7月WTO受理EU的要求设置调查小组后历时1年零4个月得出的。最终报告书将在1个月内发表,预计和临时报告书的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出入。
但是如果EU不接纳最终报告书的结果,将要经过上诉程序和2∼3个月的调整才能得出最终结果,因此完全了解此案还要花上不短的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