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开始,将组成包括一般职1∼3级室、局长级职位的在职者在内的1500多人规模的高位公务员团。
编入高位公务员团的公务员其个人的阶级将被取消,即使是同样的职级,其报酬也将随着职务和成果而有所不同。
中央人事委员会18日发表了具有上述内容的高位公务员团制度政府议案。人事委决定于19日举行听证会之后,收集各界的意见,并在明年上半年确定最终政府议案。
据政府议案中的规定,从2006年开始,包括一般职室长、局长级职位和外务公务员的特定职的部分职位、别定职职位、合同职职位等1280个职位将从包含在高位公务员团的公务员中选任。
而其任用方法是,以各部门外部民间人任用20%、通过内部职位公开招募任用30%、部门长官的自主任用50%的方式进行,任用比率则通过听证会等来确定。
人事委表示:“2006年在1280个职位上的公务员将全都被编入高位公务员团。”并宣称:“如果包括教育及派遣中的1∼3级的公务员在内,预计将有1500多名程度的公务员被编入高位公务员团。”
政府议案还规定高位公务员在2006年亮相之后,想要新进入高位公务员团的科长级公务员和民间人必须得通过力量评价和职位公开招募。对包含在高位公务员团中的公务员也规定以4、5年为单位,接受对资质和能力的验证。
对高位公务员团下属的公务员还要大幅加强成果管理,按照职务成果契约制和机关长以1年为单位,制定成果契约之后,将成果评价结果反映到人事委。
人事委宣称:“目前正在讨论对连续2次或共3次得到最下位评价等级时,如果共2年以上没有得到职务就使其退出的方案。”
同时,和职务的难易度、重要度一起,根据成果不同制定出不同的年薪,即使是同样的部长助理或企划管理室长也将随着部门,被支付不同等级的报酬。
警方、检察当局、教育、消防等部分特定职公务员和地方自治团体下属的公务员及行政部以外的宪法机关下属的公务员则被排除在了高位公务员团的对象之外。但是对特定职公务员将采取只要本人希望就允许报高位公务员团的方针。
李賢斗 ruch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