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观点] 录像作证

Posted September. 21, 2004 21:55   

证人在法庭接受提问前发誓,如果说谎,甘愿以伪证罪论处。但如果证人们提供的证词全部属实,法官将很容易做出判决。在美国议会听证会上,很多人在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将说真话后,却脸不变色地说谎。在从事政治的人士中,具有这种“才能”的人很多。证词的真伪很难判断。因为,即使面对同一事件,不同的人,评价和观点也会有所不同。而且记忆力也有限。

▷在民事审判中,比起证词,一份文件合同书更有价值。因此,有一句话说,一份文件比10名证人更有价值。面对《朝鲜月刊》的报道内容“金希宣的父亲是满洲国警察”,亲属们的证词相互矛盾。如果开始做出的发言成为问题,就马上改变主张。如果就金希宣父亲的职业问题,金希宣和《朝鲜月刊》各自寻找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日本帝国主义时期的记录,就能找出10名证人。这比举行记者招待会的效果还要大。

▷韩国与外国不同,民事审判也会传唤证人。因为,在商业交易中仍然存在不签订合同,仅达成口头协定的惯例。与对证词的重视程度不高的民事审判相比,在刑事审判中,证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没有一个犯人在犯罪时,会留下成为证据的文件。在刑事审判中,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犯罪受害者、事件相关人士在法庭上提供的证词,将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集团暴力或毒品犯罪的受害者们往往因害怕报复,不敢出庭作证。性暴力受害者也一样。据悉,汉城中央地方法院在法庭旁边设置了“录像作证室”。性暴力受害者们可以在录像作证室内提供证词,而不与加害者照面。虽然受害者的人权应受到尊重,但被告人也有防御权。总之,录像作证远不如被告人和证人面对面接受提问的方式好。

评论员 黄镐泽 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