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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和政府就溯及立法出现分歧

Posted June. 13, 2004 22:10   

△是否适用于第17届国会议员:核心焦点是是否溯及立法。政府表示:“他们不知道实行该法律,如果对17届国会议员实行这个法律不能算溯及立法。”并把第17届国会议员排除在外。

但是,大国家党代表朴槿惠表示:“这个法律应该首先适用于第17届国会议员。”她表示,国会议员应该率先做出榜样。

开放的我们党也表示:“这个法律也应该适用于那些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对该法产生影响力的公职者。”

政界主张说:“如果实行该法时规定包括拥有股票的国会议员就不存在任何问题。”

△信托后60天内无条件出售股票引争议:政府案规定,如果委托股票、信托公司,应在60天内无条件出售这些股票。大国家党对此表示:“这是侵犯私有财产的行为。”

大国家党政策委员会副议长李汉久表示:“在股市暴跌的情况下,如果因为无条件出售股票的规定廉价出售,这等于是侵犯私有财产。”

行政自治部负责企划的官员韩仁贞表示:“信托制度是以基本处理为前提的,如果不规定处理期限,信托公司有可能继续持有股份。”

△是否包括房地产以及选定标准:开放的我们党和大国家党主张,该法也应该包括房地产。如果要遵守这个制度的宗旨,必须包括房地产。

而政府却认为,房地产的信托管理非常困难,因此把房地产排除在外。

权宁世等10名大国家党议员12日向国会提出了《公职者伦理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包括,如果公职者持有与自己业务相关企业的股份,就必须进行委托管理。但是,把股票持有资金定为5000万韩元以下的政府却表示:“高级官员的职务相关性不是容易确定的。”



朴民赫 李宰明 mhpark@donga.com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