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诉讼委员会正在研究对卢武铉的审问申请问题

诉讼委员会正在研究对卢武铉的审问申请问题

Posted March. 25, 2004 22:48   

25日,针对卢武铉总统的弹劾案,作为诉讼委员的国会法司委员长金淇春向宪法法院提出了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总统在宪法法院的法庭直接说出事实和意见,是对国民的义务,不出席只能被看作是默认诉讼事实。

诉讼委员方面正在考虑把对卢武铉总统的审问申请提交给法院的方案。

对此,宪法法院的相关人士只是指出,就算确实有(对总统的)审问申请递交上来,也要通过必要的审判程序后再做决定。

当天,卢武铉总统的代理人团指出,因为《选举法》第9条规定公务员有中立义务,这有可能侵害了宪法中“表现的自由”的条款,所以正在考虑借助宪法诉愿来解决。

代理人团干事前总统民政首席秘书长文在寅表示,公务员在行政方面保持中立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选举法》条款却涉及限制人们私下发表政治见解,因此,有违宪之嫌疑。

一方面,当天宪法法院召开第2次对卢武铉总统弹劾事件的法官评议,就等本案审理过程中引起争论的事项进行了集中讨论。争论事项包括:卢武铉总统不出席情况下的第2次辩论的时间;是否进行集中审理等有关今后审判程序;卢武铉总统是否违反《选举法》。这一事件的主审法官周善会在评议结束后指出,已经对事件概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并表示:“第2次辩论的日期将在30日的第1次辩论中通过法官讨论来决定”。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