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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偷拍的检察官因涉嫌受贿被申请拘捕令

Posted August. 20, 2003 21:28   

20日,正在调查有关前总统第一附属室长梁吉承“偷拍”事件的清州地方检察厅专门调查组以涉嫌受贿及利用出版物侵犯他人名誉为由,对检察官金度勋(37岁,司法考试第38期)申请了拘捕令。

金度勋曾揭露了在忠北清州酒桌上请求梁吉承平息事件的清州K夜总会业主李元浩(50岁,已被拘留)“在检察机关内部有庇护势力”的疑惑。

据专门调查组透露,金度勋涉嫌向朴某(44岁,女)透露了6月28日梁吉承前往清州的情况,并收受了几千万韩元。

金度勋曾负责过朴某因涉嫌做伪证而被告发事件的反告事件,并于今年6月对该事件进行无嫌疑处理后,立即收受了朴某的金钱,所以,与职务的相关性得到认证,对其适用了受贿嫌疑。与此相关,专门调查组当天以涉嫌恐吓他人为由对朴某申请了拘捕令。

据悉,朴某于2001年把清州大学附近的学校用地以10亿韩元的价格卖给了K夜总会共同经营者韩某(50岁),但由于收不到剩余的2.5亿韩元,所以,以“把此事告诉金检察官,教训你一下”的方式进行威胁,并收回了钱,而且把其中一部分转交给了金度勋。

检察机关认为,韩某以解除学校用地的使用限制为条件,从朴某处购买了土地,但由于承诺未兑现,所以暂未支付剩余款项,后因朴某不断恐吓,所以支付了全额剩余款项。

据悉,金度勋坚决否认收受了贿赂,但在与朴某的对质审讯中承认了收钱事实。

专门调查组传唤调查了据说委托京畿道S商业征信所偷拍的洪某(43岁,紧急逮捕)夫妇和承认亲自进行拍摄的该企业职员等人,并确保了金度勋下达了偷拍指示,甚至告诉了交给(媒体)的方法的陈述。

据悉,金度勋承认了参与了偷拍过程。

清州地方检察厅次长检察官秋有烨表示:“对偷拍的动机和与此相关的情况还应做进一步调查,所以很难在本周结束调查。”

法务部于当天受理了金度勋的辞呈。

另外,正在监察“检察机关内部的李元浩庇护势力”疑惑的大检监察部计划于21日发布特别监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