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街头示威日趋激烈,火焰瓶使用量逐渐增加,警察对此叫苦不迭。
据统计,1997年用火焰瓶示威事件为172件,从98年国民政府坚持“无催泪弹”原则之后,98年用火焰瓶示威事件仅为两件,99年为7件,2000年为7件。然而,今年仅头三个月以来,用火焰瓶示威已高达15件,接近过去3年间发生的总数(16件)。同时,火焰瓶使用量也非常可观。从97年的6万9160瓶已锐减到98年的170瓶, 但在99年,却增加为613瓶,去年增加到746瓶,进入今年以来的头3个月竟然猛增至1672瓶。
令人震惊的是,最近甚至有一些因特网网站正介绍更危险的火焰瓶制造方法,使警察当局高度紧张。上月1日,在汉城市内出现第一次火焰瓶示威。大宇汽车公司的被解雇劳工和大学生等1300多名从下午2时50分开始,用30分钟占据了汉城新村交叉路,进行的示威当中投掷50多个火焰瓶。这是去年5月1日劳动节时,全国学生协议会所属大学生们在高丽大学门口进行火焰瓶示威的10个月以来首次出现的。 而且,上月31日下午在汉城宗庙公园由民主劳总等35个团体举办第一届民众大会。 参加该大会的工会成员和学生等1500余人占据延世大学门口前公路,挥着铁棒和木头棍棒,投掷火焰瓶。
针对这些严重情况,警察部门立即建立“火焰瓶搜查特别小组”和“防御和打击火焰瓶部队”,宣布“与非法暴力示威的战争”。上月3日,警察厅长李茂永向警察工作者紧急指令,在坚持“无催泪弹”原则上,若发生火焰瓶示威,彻底追查和检举火焰瓶使用者和背后人物,一律依法处理。
并且,今后示威者使用炸弹性火焰瓶时,警察当局将对他们使用镇压暴动所用的瓦斯枪(橡皮冲击枪)。 若被这种枪打正面中,有造成失明等致命伤的危险,所以引起不少争论。2日,金大中总统表示:“最近火焰瓶和铁棒再次出现,令人觉得遗憾”,并指出:“我们绝对不允许非法暴力”。
总统公报首席秘书官朴俊莹透露,金大中总统在向财经部次官金振杓等新任次官级人士授予任命书时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允许投掷火焰瓶等非法暴力行为”。
当天,汉城警察厅长李八浩也指出:“若示威队伍引发交通混乱,投掷火焰瓶等非法暴力行为,警察不排除使用洒水车的可能性”。有一位青瓦台高级人士也表示:“最近出现的火焰瓶示威使用了类似城市游击队的手法, 是不能允许的犯罪行为”,并强调对此严惩不贷。
然而,这些强硬方针只是治标不治本,并不是根本抑制或解决日趋激烈的城市示威的方案。这就是令当局煞费苦心的问题所在。
尹承模 ysm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