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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為發展新再生能源允許韓電發電

Posted August. 22, 2017 08:20   

Updated August. 22, 20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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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政府為在2030年之前把新再生能源在全部電力生產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20%,決定允許國內最大的公營企業——韓國電力發展新再生能源。在2001年金大中政府的電力產業改組中,發電站被剝離到韓國水力原子力、韓國南東發電等6個子公司,韓國電力告別了電力生產。時隔16年,韓國電力再次進軍國內發電領域。

 據有關部門21日介紹,產業通商資源部決定修改有關法律以允許韓國電力進入新再生能源領域,已經進入研究階段。根據現行電力事業法,韓電只負責電力的採購、配送等輸送系統的業務,被禁止直接進入電力的生產和銷售。根據這一法律,韓電可以購買韓水原等發電子公司和部分民間電力公司生產的電力,然後向企業或家庭送電。

 產業部允許韓國重新進入發電領域,是為了落實文在寅總統關於到2030年把新再生能源在電力生產中所占比例提高到20%的競選公約。一直以來,雖然政府鼓勵以韓電子公司和民間企業為主參與新再生能源事業,但成果寥寥。2010年占比2.6%的新再生能源發電,到目前僅僅上升了1個百分點至3.6%。

 產業部表示,“有必要放寬限制,讓擁有資本和技術的韓電進入新再生能源領域。”產業部近期將發包相關任務,研究韓電參與新再生能源可能帶來的效果和對電費產生的影響。

 直到今年初,政府還由於擔心韓電在國內電力市場鞏固其壟斷地位,阻止韓電進入發電領域。因此,有人批評稱,政府沒有對此舉對電力市場產生影響進行周密的研究,為了輕易推行總統的競選公約而推進公營企業的業務擴張。



李建赫 gu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