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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屆國會未能遵守法定時限,從成立起就“違法”

第20屆國會未能遵守法定時限,從成立起就“違法”

Posted June. 08, 2016 07:23   

Updated June. 08, 2016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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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第20屆國會也未能遵守選舉產生國會議長的法定時限。朝野政黨齊聲宣稱的“遵守法定開院時間”承諾也成了一場泡影。

根據國會法,7日是選舉產生國會議長團的法定時限的最後一天。當天,朝野政黨僅僅重演了一場口水戰。雖然共同民主黨和國民之党一致同意“通過自由投示決定國會議長,”但新國家黨對此顯示出反對的態度。因此,第20屆國會也從一開始就長期不正常運行的可能性正在加大。

朝野政黨之間圍繞成立國會的核心爭執是選舉國會議長的方法。國民之党首先提議,“先從通過自由投票決定國會議長開始。”該党常任共同代表(党首)安哲洙表示:“因為想一次性協商產生議長、副議長和常任委員會委員長,事情趨於複雜,時間也大為推遲。”“(新國家黨和共同民主黨)兩黨先把議長候選人定下來吧。”

共同民主黨接受了國民之党的提議。該党緊急對策委員會代表(党首)金鐘仁雖然聲稱,“投票決定議長,基本上是無視選民意志的結果,”對此表示反對,但共同民主黨在召開全體議員大會後,決定接受國民之党的提議。這雖然是以“朝野協商”為前提,但事實上是兩大在野黨攜手合作,逼迫執政黨接受“通過自由投票選出國會議長”。

對此,新國家黨並沒有合適的應對之招,正在為此煩惱。該党院內副代表(國會黨團副領袖)金度邑對記者們表示:“將正式聽取(在野黨的)立場。”“議長的選舉,按慣例應由(朝野)協商達到一致後進行表決處理。”



韓相准記者,洪秀英記者 alwaysj@donga.com · gae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