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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棟洙金融委員長“有關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陳棟洙金融委員長“有關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Posted September. 16, 201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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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棟洙金融委員長15日就新韓金融事態表明:“有關負責人應該承擔所有責任。”陳委員長當天出席由EIU(英國《經濟學人》的市場調查機關)在首爾龍山區漢南洞主辦的研討會後會見記者時表示:“G20峰會即將來臨召開之際,代表韓國的金融公司新韓銀行引起了社會問題,對於這一點我表示遺憾”,“有關人員需要承擔所有責任。”針對有關人員是否要退位的提問,他回答道:“不是那個意思”,而且還強調說“要在適當的時期,用適當的方法調查此次事態發生的經過,而需要承擔責任的人當然要接受處分。”

專家分析道,他當天的發言不僅針對14日在新韓金融集團董事會接受停職處分的申相勳新韓金融集團社長,還表明羅應燦新韓金融集團會長和李伯淳新韓銀行行長也該同時承擔責任,從而引起風波。

接著,陳委員長還表明要集中觀察金融圈的支配結構問題。他表示:“如果說去年的重點在於金融機構的社外董事問題,那麼日後會觀察經營陣容是否需要進行改善”,進而暗示了要加強“金融公司的經營支配結構相關法律修正案”。

金融監督院從上個月起,對羅會長的金融實名制法違反嫌疑進行了調查,而11月起還要通過新韓金融及新韓銀行的綜合檢查,集中調查新韓金融事態。鑒於陳委員長當天的發言,根據金融當局的調查結果,新韓金融的支配結構有可能會有巨大的變化。



文炳基 weapp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