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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前總理用郭泳旭的會員券,在濟州打高爾夫並在‘高爾夫度假村’免費住宿28天”

“韓前總理用郭泳旭的會員券,在濟州打高爾夫並在‘高爾夫度假村’免費住宿28天”

Posted March. 25, 2010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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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前國務總理韓明淑(見照片)是否收受5萬美元的賄賂一事進行公審時,檢察院表示,“2008、2009年,韓前總理在濟州打高爾夫,用的是大韓通運前任社長郭泳旭的會員券”,並且提出了相關的證明材料。但是,韓前總理卻反駁道,“這與公訴事實或事件的本質毫無關係,而是在惡意地找茬”。兩者展開了激烈的攻防戰。

24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議第27部(主審法官金炯枓)審理了這一事件。這次是第8次進行公審。此次公審中,檢察院表示,“雖然韓前總理否認從郭泳旭那裡收了5萬美元的賄賂,但是有證據證明她用郭泳旭的會員券在濟州的一家高爾夫度假村度免費住宿26晚28天”。韓前總理從2008年11月20日到12月11日期間、2009年7月31日到8月5日期間,前後加起來總共在濟州出讓的T高爾夫度假村總共待了26天。如果不是會員的話,那裡一天的住宿費為66萬韓元。那麼,26天的住宿費便多達1700多萬韓元了。而且,期間韓前總理與其弟和弟媳,打過3次高爾夫。檢察院表示,郭泳旭代付了其中的一次費用。

檢察院表示:“我們已經確認了韓前總理在住宿期間,利用郭泳旭的會員券,代付打高爾夫的費用,而且還受到特價優惠的事實,這足以證明韓前總理從前任社長郭泳旭那裡收受賄賂,而且倆人交情不淺”。

檢察院掌握的當時輔佐韓前總理打高爾夫的球童的陳述及球童手冊顯示,韓前總理是借高爾夫球杆打的高爾夫。而且,據悉她還跟高爾夫度假村的職員們說:“這裡很安靜,很適合寫書”。12日,在第3次公審時,辯護人表示,“在高爾夫商店,當郭泳旭社長要送韓前總理高爾夫球杆時,她拒絕了,並且還說:‘我不打高爾夫’,只買了一頂帽子”。

辯護人強烈的反駁道,“公訴的事實僅涉及到是否受賄的問題,檢察院主張的事實與公訴事實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審判都已經進入最後階段了,現在提這些,並不公平”。



李書賢 李泰熏 baltika7@donga.com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