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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先地方發展,後首都圈緩解規制”是否具有可行性?

[社論] “先地方發展,後首都圈緩解規制”是否具有可行性?

Posted July. 22, 2008 09:07   

政府昨天表示會繼續實施革新城市方案,而對首都圈規制緩解則是看到地區發展的效果後再作推行。李明博政府出臺之後曾約定過會重新考慮革新城市工作並制定改善方案,但現在只不過過了3個月就把這些約定當成了廢紙一張。革新城市是盧武鉉政府的代表性強壓政策,即花費43兆韓元的工作費將125個公共機關轉移到全國10個地方的計畫。根據監察員的調查結果,盧政府為了強制推行革新城市方案,誇張宣傳了其開發效果。

大選時的核心公約——首都圈規制緩解也被推遲。現任政府曾說過限制首都圈而只給地方利益對國家競爭力的提高沒有什麼幫助,所以要緩解首都圈的規制,但是這個公約也因為地方的反對成了空話。

政府雖然把名字改成了“相生•分權政策”,但實際上就是繼承了盧政府的均衡發展政策。政府工作人員說的“不是維持革新城市方案,但也不是重新制定的方案”也充分表現出了上述事實。 被蠟燭集會嚇壞的李政府這次先表示“保留可能引起爭議的政策”後,決定直接繼承錯誤的政策。

不會有人反對發展落後農村的政策。但是花費如此多的資金轉移公共機關有可能會導致“幽靈城市(沒有人居住的城市)”,而且還有可能加深公共機關效率低的問題。如果想促進公共企業的民營化就要重新制定將公共企業轉移到地方的框架,但是現任政府卻沒有表現出絲毫的重新制定意圖。

李總統還是總統候選人的時候就經常呼籲首都圈的規制緩解。而現在青瓦台卻說要在啟動地方經濟後根據進行過程有選擇的緩解首都圈規制。如果要等到地方經濟發展後才能進行的話,首都圈規制緩解就會成為無限期的等待。比起這個,先啟動首都圈的經濟,以此帶動地方的政策更有可行性。

京畿道方面目前訴苦道,因為首都圈的規制被推遲的投資金額高達25兆韓元。平民因為找不到工作而苦惱不堪,但是政府卻決定留下妨礙經濟成長的核心規制,這樣也能叫作是“發展經濟的政府”嗎?